箴言 23:35

你必说:人打我,我却未受伤;人鞭打我,我竟不觉得。当我醒时,我还要再去寻酒。

酒鬼是疯子!他喝到失去意识,完全感觉不到自身所造成的伤痛或别人因他而受的创伤。之后,他必须睡上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后才能摆脱那令人难受的宿醉。但只要他什么时候清醒,他还要再去寻酒。这句箴言是在形容酒鬼可耻的态度和举动,而不是他口中逐字逐句所说的话。

传道者已经告诉你,“酒能使人狂放,烈酒能使人喧嘩;所有因醉酒而犯錯的,都沒有智慧”(箴言20:1)。这句箴言说明醉酒后的肆虐和愚弄举止-这个人因烈酒而受到暴力的伤害,被愚弄嘲笑,但他还打算再去喝。

所罗门还列出了醉汉的烦恼,“谁有禍患?谁有愁苦?谁有纷爭?谁有怨言?谁无無故受伤?谁的眼睛赤紅?”(箴言23:29)。尽管醉酒会导致许多悲惨的后果,但醉汉还打算再去喝(箴言23:30)。他喊着要再多喝一杯,实在令人厌恶!

狗转过來,吃自己所吐的,因为这是它的本性(箴言26:11)。豬洗淨了,又到污泥中去打滾,因为这乃是它的本性(彼得后书2:22)。但酒鬼没有这种自我毁灭的本性,他只是受了罪的迷惑,和染上的酒瘾。“所有因醉酒而犯错的,都沒有智慧!”当远离它!

这句箴言是在形容酒鬼经常在身体上所遭受到的伤痛。他们会无言无故的被卷入斗殴的事件当中。他们挑起本要闪避的争论。他们会从梯级掉下来,也会从椅子上跌落。他们遇到车祸但他们却没有什么感觉,因为他们的身体,心智,或属灵的感知已经没有感觉了。他们沉湎于醉态里!

虽然醉酒的后果是可怕的,醉汉却仍然继续的喝下去,再次的醉酒。虽然他的右手起假誓,但却不得解救自己。他养成了一个可怕的坏习惯,给魔鬼留地步而成了酒精的奴隶。他已落到一个自投罗网,自陷危境的地步,原本美好的酒,反而慢慢地成为一条窒息他的绞索(箴言31:6-7)。

酒鬼是否比其他罪人更愚昧呢?不是!任何的罪都只能带来短暂的乐趣,大而持久的疼痛,和永恒的判决。为什么人总爱和持续的活在罪中呢?酒鬼是否有指望呢?当然有!所有的罪人在耶稣基督里都有大盼望。保罗写道:“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脫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著我们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离了。这样看來,我以內心顺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7: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