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17:26

还有,刑罚义人为不善;也不可责打正直的君子。

智慧能分辨对错。这里是国民政府常犯的两大政体错误,是那些具有良好判断力,辨别力和洞察力之人所该懂的。尽管这腐败的世界对错难分,但分辨对错的能力却是你当尽的义务,它是基本公民的权力,万不可在忠诚和公义上妥协。

叛逆孩童所带来的后果是极其可怕的。如同前句箴言所说的,它能破坏亲子之间的关系(箴言17:25)。但有两种与此有关的可怕罪恶是涉及公民政体的。那就是,当国家统治者误犯而惩罚公正和正义的公民,和当国民奋起并反抗推翻执行公平和正义的领袖。因秉行公义乃是国家统治者所当尽的公正事务-衡平法。无论是统治者或被统治阶级都得向上帝执行这任务。

由于不听话的孩子常使家庭陷入混乱,破坏父母的安宁,所以民权的崩溃也会破坏和摧毁城市和国家。这副词是被使用来教导智慧的。首要的权威是来自我们生命中的父母。如果他们的权威被忽视或上帝所赋予他们的权力不得被执行,那孩子们就会开始堕落,变为邪恶,失去了生命的价值,心中充满了不服从的反抗力。

惩罚义人是不当的作为。当政府立法或执行伤害正直公民的律法时,这是不妥的。“不妥”这字词是修辞上之轻描淡写,有节制的说法,这显然是由上下文和/或问题的本质所理解的(箴言16:29;18:5;20:23;诗篇51:17;以西结记36:31)。统治者惩罚公正的公民比“不妥”更恶劣;这乃是耶和华所憎恶的(箴言17:15)。

什么是公平的事物?就是公平,公正和公义的审判(箴言1:3;2:9;诗篇98:9;99:4)。当统治者执行公正判断时,进行这种争论或辩论的某一方必被表彰,而另一方却会被谴责。若被统治的国民反击统治者执行上帝所赋予他们的任务,那就是可憎的事物。这句箴言谴责两种反常或违背政权的行为,执政者责罚好公民,被统治的国民抗拒良好的掌权者。

神是要使作恶的惧怕執政的而不是要使行善的惧怕掌权的(罗马书13:1-6;彼得前书2:13-17)。亚伯拉罕因主的正直,善良的美德而向主请求宽恕与同情(创世纪18:25)。定义人为恶,殺害无辜和正义的掌权者是在滥用权柄,必受上帝的责罚(箴言17:15;24:23-26;出埃及记23:7;申命记27:25)。因埃及向以色列人施行暴力虐待,祂就夺走了埃及的财富。为了抢夺拿伯的葡萄园,耶洗别王后把拿伯杀了,最后主打发狗儿把她吃掉。为了淫妇的方便起见,美国杀害了无数未出世的孩子,神会如何处理他们呢?

神设立了国民政府,完全没有任何阴谋动机的存在。若你不是因神圣的使命而开口发言,或是你抗拒掌权者的权威,那你就是在敌对神(罗马书13:1-6;彼得前书2:13-17;约伯记34:16-19)。主把你看为好像是没有理性的禽兽,是当被销毁的(彼得后书2:10-12;犹大书1:8-10)。若你与这种人结交,你的灾难必会忽然临到(箴言24:21-22)。在那些滥用权炳的管长面前,耶稣和保罗仍然尊敬他们(马太福音26:62-64;约翰福音18:22-23;使徒行传23:1-5)。

每个统治者和政体都当细查他们所设的条规和作为,查看它们是否会影响那些行为正直的人,因为天上赐福的神必不赞同任何对待他们的不公正处理。祂会积极的维护那些贫困的,无助的和敬虔的(传道书5:8;诗篇2:10-12;12:5;68:5;82:1;105:13-15;10:5-19)。虽然他们的出现和控制权会使有些人浑身颤抖,紧张万分,但天上的神绝不会被地上的任何君王所左右。你可查问西拿基立,伯沙撒,亚历山大,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或其他人。

每个国家的每一个公民都当谦卑顺服神所设立在他们之上的权柄。不管你是如何的讨厌他,你之上的权威人士都是上帝所设立的。虽然你不是孩子的好楷模,或你根本就没尽责去养育或培训他们,你也希望孩子们能敬重你,服从你所说的。无论私底下,那些管理你的掌权者是如何的邪恶,所制定的和实施的律法对你又是如何的不利,使你受苦或牺牲,上帝也要你服从他们。甚至你在私底下所咒罵君王的意念,神也必谴责(传道书10:20)。

忤逆父母的行为就是堕落社会和属世基督徒的标志(罗马书1:30;提摩太后书3:2)。BenSpock和JimDobson在美国帮忙辅导和培训那些道德堕落的孩童,但虔诚的父母们却会依然遵循上帝所启发的唯一儿童培训手册(诗篇119:128;以赛亚书8:20;提摩太前书6:3-5,20-21)。父母们当强劲的执行神所赋予他们的权威,以免他们的孩童奋起反抗神所设立的其他权威领域并推翻社会的根基(箴言22:15;29:15;诗篇82:1-8)。

虽然世上五种的权柄领域并不完美:夫妇,亲子,主仆,牧羊,和君民;它们还是为我们带来了快乐和繁荣。唯有主耶稣基督的权威才是完美的。祂就是那位唯一蒙福的当权者,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祂快要来了,要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除灭那些不认识祂和那些不听从祂福音并背叛祂的人(帖撒罗尼加后书1:7-11;提摩太前书6: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