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23:31

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

葡萄酒是好的(创世纪1:31)。上帝创造酒来使人心欢喜(箴言31:6;诗篇104:14-15),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家庭崇拜时买清酒和烈酒,在神面前吃喝(申命记14:26)。耶稣自己喝酒,也在婚宴上提供酒给客人喝(路加福音7:33-35;约翰福音2:1-11);保罗赞成使用葡萄酒来领圣餐(歌林多前书11:20-22);神忠心的仆人劝会友们可适度的饮用酒却不可被酒所奴役(提摩太前书3:8;5:23;提多书2:3)。

没有节制或过度的酒量是不适当的。狂饮或饮酒过量导致神志不清的意念乃是罪惡(箴言24:9;以弗所书5:18),只有愚昧人才会狂饮,因为他们不顾醉酒后将导致的犯錯行为和严重后果(箴言20:1;23:29-30)。若不把酒存放在恰当的地方,并照着神所创照它的用途适度的使用,如同祂创造其他受造物一样,那酒就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祂对酒发出警讯之后,还发出另两个警戒-法利赛人如何歪曲神的话语,我们又当如何正确地分辨它。所罗门写道,“酒发紅,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法利赛人是拘泥字义者-即使那是炽热的霓虹灯,他们也无法体会到这乃是一个比喻!所以,他们激烈的反对人观赏發紅的酒!

假设他们所曲解的经文是正确的。若是这样,那你只要不去观看那发红的酒不就可以自由地狂饮吗!也可在蒙住眼睛后,狂饮一场吗!你可以观看并狂饮白葡萄酒!可把馨芳葡萄酒zinfandel!夏敦埃酒chardonnay!白苏维翁sauvignonblanc!雷司令Riesling都拿出来吗!有理性的人都晓得这些经文的确是被曲解了。

若你照着字面的意义认为这是指观赏红色的酒,那你就是在谴责上帝,摩西,耶稣,保罗,和那些忠实的神仆人。那些直译者是错的。所罗门不是反对你观赏红酒。祂是在谴责那些没有节制自己或饮过量浓酒或清酒的人。祂使用以色列人所常用的酒,这酒的颜色如同血一样深红(申命记32:14;以赛亚书63:2)。这乃是一个比喻而已。

约伯论到有关婚姻,“我與自己的眼睛立了約,決不注視处女”(约伯记31:1)。难道约伯从来没有想过他的女仆吗?当他雇用她的时候,是否曾想过她呢?在她生日时,他可会祝愿她吗?难道他没有想过要给她加薪吗?当然!这里所谴责的是指有关性方面的淫念。约伯所立的婚约是不允许对女仆怀有任何的淫念或色情幻想。

论到有关心中动淫念的,耶稣说“可是我告诉你们,凡是看見妇女就动淫念的,心裡已经犯了姦淫”(马太福音5:28)。祂并不是在谴责那些看其他女人的男人,因为在一般的社交圈里这种情形是被认可的,也是必要的。祂所反对的是那些看到其他女人后就起淫念的行为。这才是此句箴言的真正意义。神是真实的!

在所罗门的时代,葡萄酒有几个吸引人的特征-红色;其深度,反射度和在优质玻璃杯中的图案阴影和气泡移动到表面的情景。今天,这些特性在视觉上依旧吸引人,特别是在适量的阳光照耀下,室内的照明,还有烛光来增强其吸引力。他承认外女可能会有美丽的面貌(箴言6:25);他也承认酒是富有吸引力的,所以你当谨慎地加以警戒,不可喝醉。

这句箴言是出现在所罗门谴责有关醉酒那一章的中段(箴言23:29-35)。他没有反对适量的饮用,因为这是上帝和圣经所认可和所表杨的。他是在谴责那些“沉湎於酒,常去品嘗调和美酒的人”(箴言23:30)和那些甚麼時候清醒,仍要再去尋酒的人(箴言23:29;34-35)。一个人的信仰若根基于圣经,他必晓得上帝所赞同的是适度的酒量而不是醉酒。

圣经不许可过量及习惯性的饮酒-有这样的事吗?酗酒者在圣经中是被称为醉酒者。醉酒是嗜好饮用酒精饮料,直到你的感官无法正确地识别善恶。你的眼睛必看見怪異的事,你的心必说乖谬的话(箴言23:33)-与这本智慧书的目标正好相反。因为醉酒能蒙蔽人,往往只有旁人才可觉察到你的醉态。

读者们,当留意。葡萄酒是极好的。它有松懈你中枢神经系统的性质,并会使你感到非常愉快。所罗门使用箴言书来教导人智慧,聪明人会警惕自己不可过度的迷恋葡萄酒而有自律,谨慎地饮用。滥用酒精会使一个聪明人很快的就变成一个愚昧者。

此箴言句的教训也可间接地被使用在所有的受造物上,保括滥用,错误或不适当的使用。其实,意大利面或披萨与酒一样的带有危害性。暴食和醉酒也同样是一种罪。迷恋食物或无节制的饮食也当避免。因为人若忙于饮食,或经常吃比他所需要的更多,也同样的在犯罪。敬虔就是在凡事上要有节制,适度的使用(以弗所书5:18;腓利比书4:5;歌林多前书9:24-27)